<< 上一篇  下一篇 >>

包租代管政策 誰在混淆視聽?

房市新聞 > 專題報導 發佈日期:2019/07/19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蔡英文政府社會住宅政策推動障礙重重,八年二十萬戶政見頻受各界質疑,尤其是八萬空屋移轉社宅政策,企圖以包租代管獎勵達標更是荒謬政策。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於月前提出包租代管政策的四大敗筆與五大建言,想不到營建署居然立即以似是而非的聲明,批評李同榮言論不實,混淆視聽。李同榮直接槓上營建署,一一揭露事實真相,並嚴正提出四問營建署,到底誰在混淆視聽!

根據李同榮所提【包租代管政策】的四大敗筆與營建署的聲明對照如下,李同榮並同時就事實真相四問營建署:

(一)包租代管獎勵的建築物適用範圍是否包括違建?

李同榮原述:

違建戶列入獎勵對象範圍,政府帶頭違紀亂象,修法主事者難咎其責。

加蓋的違建不是政府要拆除嗎?怎麼還列入包租代管獎勵範圍?

營建署聲明:

目前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明確規定必須是合法房屋,對於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指違建戶也能加入包租代管說法,易造成誤解,混淆視聽。

李同榮一問營建署:

=

事實真相:內政部在包租代管政策辦法及對外簡報明確載明「獎勵建築物適用範圍:包含頂樓加蓋、違建部分及未符合土地使用管制」(內政部宣導簡報,如圖一、圖二),地政司王司長曾在公會論壇中親口答覆李同榮,是因為立委的壓力所以才納入違建為獎勵適用建物,所以不管執行單位是否排除違建,營建署刻意迴避法令有納入違建之真相,等於問A答B。

請問營建署:違建納入獎勵建物,是內政部規範錯誤?或是政府簡報誤解?還是營建署刻意誣衊事實,混淆視聽?

(二)租賃專法中包租代管獎勵辦法是否有違【空屋移轉】之宗旨?

李同榮原述:包租代管未明定獎勵對象應為空屋,失去立法原旨(如圖三:租賃專法草案說明),明顯與八萬戶空屋移轉政策相違。

營建署聲明:已協助四千餘戶包租代管家庭中,有六成為弱勢家庭。

李同榮二問營建署: 

事實真相:需要租屋者本來六○%以上就是弱勢家庭,我們需要的答案是這些出租領獎勵的房東有多少是屬於空屋移轉?是否吻合活化空屋閒置的移轉政策?營建署是否問A答B?

請問營建署:各地方政府發包【包租代管】獎勵時,有沒有規定獎勵對象是空屋?現有四千多戶獎勵有多少是空屋?若大多不是空屋,是否違背活化閒置空屋之立法宗旨?到底誰在以協助弱勢為由,企圖混淆視聽?

(三)空屋移轉政策失靈,政府是否企圖以包租代管數字製造假政績?是否浪費公帑?

=

李同榮原述:租賃專法是為達成【空屋移轉】政策才為包租代管客製修法,但最後包租代管卻為「空屋移轉社宅」掩飾政績。包租代管二○一八年正式立法後,編列近三百億預算執行政策,但因空屋的屋主持有目的不同、空間坪數較大,政府才發現最大的問題是根本很難找到空屋願意移轉為社宅出租,因此政府解除空屋的限制,且不斷的加碼獎勵與放寬稽核制度,才會導致弊端叢生。

營建署聲明:針對李同榮指稱補貼預算高達三百億元,營建署表示,包租代管是論件計酬,媒合一戶才補貼一戶,目前核銷金額總計二.四億元,已協助四千餘戶家庭,其中又有六成為弱勢家庭,不應被斷章取義為花大錢買政績。

李同榮三問營建署: 

事實真相:行政院第3605次會議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簡報中第七頁政府計畫八萬戶空屋移轉政策需要二九一億,還不包括達標後每年仍要支付近八十億獎勵費用,以及各縣市每年優惠房東的減稅支出(如圖四:內政部報備行政院預算表),因目前進度緩慢才會只核發二.四億元,營建署還是避重就輕,問A為何還是答B?

請問營建署:若包租代管達成八萬戶目標要花近三百億預算,且絕大多數非空屋移轉,請問是否浪費公帑?若獎勵非空屋,那比租屋補貼政策績效更差,且把非空屋列為政府空屋移轉政績,那政府是否在花大錢買假政績?營建署拿執行不力未達標的數字,推說現在只核發二.四億,因為沒執行,所以可以說並沒浪費公帑?這種說法,到底是誰在斷章取義,誰在混淆視聽?
客服信箱:service@magent.com.tw 客服專線:(02)7730-0345
吉家網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轉載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