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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青年得於辦理戶籍分戶後申請租金補貼 戶籍分戶可委託辦理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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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報載在外縣市工作租屋的單身青年為申請租金補貼,需請假回戶籍地辦理分戶,造成不便一事,內政部營建署建議青年可考量在原戶籍地址辦理分戶。至於辦理戶籍分戶需回原戶籍地係因戶籍法規定應在遷入地(戶籍地)辦理。若青年不方便請假回家鄉辦理,可以委託辦理,避免舟車勞頓。108年9月2日至108年9月27日為單身青年及新婚育兒租金補貼方案的受理期間,營建署呼籲符合條件的民眾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租約已規範東客雙方且房東不得限制房客報稅

對於房東不願在租約記載身分證字號或讓房客報稅,內政部表示,106年1月上路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規定應載明簽約當事人的基本資料,包括房東及房客的姓名及身分證字號等資訊,且房東不得限制房客申報租賃費用支出,而去年6月上路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所授權的「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也有相同的規定,適用相關法令之房東違反該規定者,除會構成該契約條款無效外,經要求改善而不改善者,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另對於房東不願讓房客設籍,亦已明訂房客可向房東要求遷入戶籍,房東不能拒絕房客設籍。以上均請房東務必留意,房客也可主張自身權益。

鼓勵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已見成效

租金補貼自民國96年開辦迄今至107年,已有47萬278戶家庭受惠。108年計畫辦理6萬5,963戶,截至108年9月6日,更高達8萬6,997戶家庭提出申請。在公益出租人政策之大力宣傳下,政府每年核發5至6萬戶的租金補貼,顯示有不少房東願意核實報稅,協助房客減輕居住負擔。

有關公益出租人相關問題,可洽內政部營建署及各住宅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詢問,或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住宅補貼」之「公益出租人」專區查詢。

內政部與教育部合力多元協助青年學子租屋需求

面對國內青年求學、就業及成家各階段的居住需求,內政部與教育部正視該問題並規劃相關方案以合力推動協助措施。內政部推動的「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青年學子若符合規定亦可提出申請。另外教育部亦啟動「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精進措施(校外租金補貼)暨新世代學生住宿環境提升計畫」,提供校外弱勢學生租金補貼,預計5年內可減輕13萬人次弱勢生校外租屋負擔。政府已整體性擴大對於青年族群的照顧,協助減輕年輕族群在各階段過渡時期之居住負擔,同時間,也系統性引導更多公益房東參與,提升國內住宅資源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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